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通知》提出5方面工作内容:提升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改善设施条件。
《通知》提出,在提升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方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日常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养老服务有机衔接融合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在发挥中医药作用方面,要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扩大服务队伍;在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养老服务”作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在改善设施条件方面,有条件的可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可依据已有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养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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